报送2005年高校教师等有关系列评审材料的说明

报送2005年高校教师等有关系列评审材料的说明

一、申报教授、副教授职务,高校图书资料高级职务报送材料:

1. 《山东省高等学校党校教师职称评审表》或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表》1份(A4纸型,原件);《一览表》一式12份(A3纸型打印,其中原件1份)。高等学校教师职务呈报表中涉及授课情况,须有教务处公章,涉及科研情况,须有科研处公章。

2. 高等学校工作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职务需提交国民教育序列学历证书及学位证原件。申报高校教师职务的需提交高校教师资格证书。

3. 反映本人任职以来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业绩的业务工作总结1份(用A4纸型打印);代表本人最高业务水平、能力的论文、论著以及参编或主编的书籍、教材不超过3件(原件);科研成果、专利成果、获奖证明等证书不超过3件(原件),按代表性大小排序。

4.有效期内的外语考试合格证或成绩单(原件)和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或有效证明(原件)。

5.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

6.拟晋升教授职务和破格申报其他高级职务人员,应同时分袋报送2套鉴定材料(须与提交评审材料一致)和《同行专家鉴定意见表》一式2份,以便提请同行专家鉴定。

7.《“六公开”监督卡》1份。

二、改系列晋升的,除按上述晋升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有关要求上报材料外,还应上报原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现岗位所在系列有外语和计算机要求而原系列没有要求的,需提供外语和计算机合格证或成绩单(原件)。

报送材料要求

1、上报材料必须完整、真实、手续完备、内容齐全。填写、打印材料要正规、整洁,须用碳素或蓝黑墨水填写,字迹要工整、清楚,不得漏填、漏报、缺页。

2、上报材料档案袋封面上要清晰标注出申报人姓名、单位名称、拟晋升职务、晋升方式、系列、现从事专业。上报材料袋必须坚固,为避免材料意外丢失,概不受理材料袋有破损的材料。

3、上报材料中需复印的一览表,须在左侧留出装订线

4、填报各种表格要一律反正面打印,表样可以从人事厅网站和组织人事处网页下载。

5、上报材料地点:院组织人事处

填表说明

(一)申报表格中的项目不能漏填,无需填写或没有的填“无”,不能置空。

(二)申报材料中的“单位”、“呈报单位”一律使用法定全称。“所从事专业”须按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中规定的专业名称填写,如没有明确规定的,据实填写规范名称。

(三)“学历”应填报国家承认的学历。应填报与申报专业相关或相近的学历(后学历须满三年),其他学历仅作参考。获得国民教育学历的,分别填写为“研究生、大学、大专、中专、高中及以下”,1970—1977年恢复高考制度以前入学的高等院校毕业生学历填写“大学普通班”;党校学历填写“中央(省、市委)党校研究生、大学、大专”;1993—1997年入学并取得“山东省干部教育验印专用章”验印的学业证书,填写“省业余大学、大专”。

(四)“毕业时间”、“毕业院校及专业”填写:×年×月,×校×专业。

(五)“聘任时间及年限”中“聘任时间”填写第一次受聘现专业技术职务的时间,“年限”则填写聘任累计年限,年限计算到申报当年的年底。采取时间/年限的填法,例:1998年10月连续聘任至今,累计聘任5年,填1998.10/5,中间有间断,累计聘任3年,填1998.10/3。

(六)“任现职以来各年度考核结果”栏应按实际考核确定的等次填写。

(七)“成果及受奖”栏的填写:

1.要填写受聘现职以来的成果和奖项;

2.同一成果的不同奖项只填写最高奖项;

3.“时间”填写证书落款时间,×年×月;

4.“位次”填写:成果、受奖等系个人独立完成的填写“独立”;与他人合作完成的,采用申报人位次/合作人数的填法,如:申报人为第1位完成人,系3人合作完成的,填写:1/3,依此类推,为第2位的,填:2/3(申报表格中的“位次”栏均依此法填写)。

(八)论文、著作、作品”栏的填写:

1.要填写受聘现职以来的论文、著作、作品;

2.要填写发表在省级以上具有全国统一刊号(CN、ISSN)的报刊上的论文、作品,公开出版的具有统一书号(ISBN)的著作;

3.“时间”填写报刊或著作的出版时间:×年×月;

4.“题目”的填写,先注明“论文”、“著作”,然后写作品名称。如“论文:《×药物治疗×病的临床效果分析》”;

5.“报刊或出版社”填写报刊或出版社的法定全称。

(九)“成果及受奖”和“论文、著作、作品”栏,要有选择性地提供任现职以来最能反映其业务能力和学术水平的代表作。要按代表水平由高到低依次递减的顺序填写,并在报刊封面上依此顺序编号排列。一项内容不得在以上两栏中重复填写。上述材料的截止时间为呈报的截止时间,超期的不予认可,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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