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水科外函字[2005]23号
山东水利职业学院、山东省水利技术学院:
为做好我厅二○○五年教师中级职务评审工作,根据鲁人发[2005]16号文“关于做好2005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意见”及省水利厅人劳处职称工作会议精神和要求,现将教师中级职务评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水利厅教师中级职务评审工作要认真执行鲁人发[2005]16号文“关于做好2005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意见”的精神。各单位要严格推荐标准条件、严格申报程序,保证今年教师中级职务评审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申报讲师任职资格,继续实行个人申报、民主评议推荐、单位审查、主管部门审核的办法。所在单位要对申报材料进行认真核实,公开进行民主评议,经公示无异议后,方可推荐上报。
三、申报材料
1.《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表》1份(A4纸型,原件);
《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简表》一式2份(A4纸型,原件);
《推荐评审中级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情况一览表》一式15份(A3纸型打印,原件1份,复印件14份)。
《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汇总表》一份
2.职称外语考试的有效证明原件并装订在“呈报表”内第一页上;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证书原件。现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
3.学历及学位证书、资格证书(均为原件)。如无学历证书原件,须提交本人档案原始毕业生登记表原件及加盖单位人事管理部门公章的复印件。
4.任现职以来代表本人最高学术水平的论文、著作、科研成果、教材等不超过3件(原件)。
5.科研成果、专利成果、获奖证明等不超过3件。提交的各种材料与证件要与《一览表》中填写情况一致。
6.呈报单位关于报送评审材料的推荐报告及六公开监督卡1份
7.破格申报的,须由单位和有关主管部门写出推荐报告,注明破格条件,经呈报部门审查同意、加盖公章后上报3份。
四、评审材料必须手续完备,内容真实齐全,字迹工整、清晰,名称符合标准,格式符合要求。
五、收取各级评审费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人事厅鲁价费发[2000]235号文件执行。
六、报送评审材料时间为9月20日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