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原则及结果公布

(一)录取原则

1、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德、智、体、美全面考核(以文化考试为主),综合评价,择优选拔优秀新生。 

2、在第一志愿未录取满额的情况下,可以接收非第一志愿的考生,优先考虑志愿靠前的考生。 

3、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充分尊重考生的专业志愿,优先考虑专业志愿靠前的考生。 

4、执行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和做法,在总成绩大体相同的情况下,对具有体育、艺术等特长的考生优先录取。 

(二)录取结果公布

我院录取的新生经有关省招办核准备案,由我院签发录取通知书,直接寄送被录取考生。新生录取结果将通过省级招办规定的渠道和我院校园网及时公布,考生可登陆有关网站或电话查询录取结果。

补充说明:

录取结果可在专科二批录取结束的当天下午六点以后(8月15日晚6点之后,艺术类在8月12日晚6点后)登陆学院网站查看。

录取新生通知书大约在录取结束后5天左右到家,寄信地址是报名时的通讯地址,如果是学校的,要及时联系所在学校。接通知书后要按规定时间到校报到,确实有问题不能及时报到者务必办理请假手续,否则9月1日不报到和未请假者一律上报省招考院除名,取消录取资格。

新生报到时要自带中学档案、户口迁移证来校报到(如考虑毕业必须回原籍,可以不迁户口),报到时要出据准考证和录取通知书,无准考证者到报到现场学院招办咨询处进行信息核实。

如果考生在学院网站查询到自己确实被录取,而通知书迟迟不到的话,你可以联系学院招办,并在规定时间直接来学院报到,报到现场再补录取通知书。有关报到事宜可登陆学院网站查看。  

 

招生热线:0633-8170076、8170078、8170079、8170088      咨  询QQ:78909142、80716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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