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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10年学生男、女排球比赛的通知
来源:本站 点击数:199次 更新时间:2010-5-5 17:57:41

为了进一步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活跃校园气氛,增进友谊与团队合作精神,提高加强体育锻炼的意识,展现当代大学生积极向上的风貌,学院决定举办山东水利职业学院男、女排球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学生工作处 团委

二、竞赛时间:五月下旬

三、竞赛地点:学院排球场

四、参赛资格:凡我院在册学生均可代表本系(部、中心)参赛。

五、参赛办法:每个系(部、中心)男、女各组成一队,每队可报领队、教练员各1名(老师担任),运动员12人。

六、报名时间:5201200前各系(部、中心)到学生处办公室报名,交报名表,逾期未报不予补报。

七、竞赛办法:

(一)执行国际排联最新排球竞赛规则。比赛采取32胜制。每局(决胜局除外)先得25分并同时至少领先对方2分的队胜一局。如果1:1平局时,决胜局赛至15分并同时至少领先对方2分获胜。    (二)比赛方式为分小组进行单循环比赛。

(三)比赛决定名次办法:

1. 胜一场得2分,负一场得1分,弃权为0分,按积分多少决定名次,积分多者名次列前。

2. 如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则按该队在循环比赛中A(胜总局数)/B(负局数)=C值,C值高者居前位。如C值仍相等则按X(总得分数)/Y(总失分数)=Z值,Z值高者居前位。

八、奖励办法:比赛设一、二、三等奖各一名,优秀组织奖1名(比赛期间现场督导打分决定)。

九、有关规定:

1、抽签后的比赛双方队,必须按照赛程进行比赛,如有其它变动请提前通知主办方。

2、凡报名参赛队,未赛完全过程的取消比赛名次及奖励。

3、比赛时间一经确定就要按时比赛,参赛运动员应在比赛前10分钟到达比赛场地,超过比赛时间15分钟未到者,以弃权论。

4、比赛中要尊重裁判员,服从裁判判罚,比赛出现争议问题,请按竞赛规则规定程序进行申诉,由学生处做出最终裁决,不服从判罚者取消该队比赛资格。

5、比赛队员统一服装,上场队员需在胸前及背后明显处标明队员号码。

6、本规程未尽事宜由承办单位另行通知,本规程解释权属主办单位。

 

                                        学生工作处团委

                                      二〇一〇年五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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