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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理咨询师工作守则 | | 来源:心理咨询室 点击数:298次 更新时间:2010-3-17 8:46:05 | 1 热爱心理咨询工作,努力钻研业务,不断提高咨询技能。 2 态度热情、真诚、富于同情心,帮助来访者认识自己,增强其适应能力并发挥自己的潜力,靠自己解决具体困难问题 3 工作认真负责,做好咨询记录,定期进行案例讨论和工作总结。 4 对来访者的有关资料、档案予以保密,心理咨询工作中的有关信息,包括个案记录、测验资料、信件、录音、录像和其他资料,均属专业信息,应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保存,不得列入其他资料之中。 5 对来访者提出超越咨询员职能范围的要求不予满足。 6、心理咨询师只有在求助者同意的情况下才能对咨询过程进行录音、录像。在因专业需要进行案例讨论,或采用案例进行教学、科研、写作等工作时,应隐去那些可能会据以辨认出求助者的有关信息。 | | 【刷新页面】【加入收藏】【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 | 上一篇:心理咨询人员职业道德 下一篇:心理咨询与辅导工作守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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