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支持

山东水利职业学院精品课程建设工作暂行办法(试行)

    为了推动我院的课程建设,提高课程教学水平,根据《教育部关于启动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精品课程建设工作的通知》和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决定开展精品课程建设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精品课程建设指导思想

    精品课程建设是学院优秀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院级精品课程是推荐和评选省级和国家级精品课程的基础。精品课程建设充分考虑学院学科特色与专业分布,必须在全院有示范带动作用。在学院给予的有关政策和专项经费的支持下,充分发挥现代信息技术在教学中的应用,促进优质教学资源共享,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精品课程建设的基本思想是,广泛依靠全校师生,调动教师和学生建设精品课程的积极性,精品课程建设应促进优秀教学团队的形成,使课程教学团队的知识、年龄结构合理,整体素质提高;精品课程建设应强调科研与教学的紧密结合,使教学内容能反映最新的科学技术成果,教学过程贯穿创新思维;精品课程建设以推行全面素质教育为主线,以增强学生适应社会及国际竞争能力为重点,通过为学生提供优质的教学资源来培养适应社会进步与时代发展的创新人才。

    二、申报条件申报课程应符合以下条件:

     1、已连续开设三年以上。 2、课程负责人与主讲教师的业务水平高,课程负责人要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教学队伍结构合理,教学改革与教学研究成果显著。 3、教学内容:课程内容设计新颖合理,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和积极引进最新研究成果。 4、教学方法:能够灵活使用多种教学方法,注重对学生知识运用能力的培养与考察。 5、教学条件:选用的教材应为优秀教材,并为学生学习指定了有效的文献资料,实验教材配套齐全,满足教学的需要;具有较好的实践性教学环境;有该课程的教学大纲、授课教案、习题、实验指导、参考文献目录等材料和每个主讲教师不少于50分钟的现场教学录像。 6、教学成效显著。 7、具有明确的课程建设目标和切实可行的建设规划。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学院成立课程建设委员会,由主管教学副院长任主任,教务与科研处处长任副主任,各系负责人和院教学督导员为成员。课程建设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教务与科研处,负责日常工作。 课程建设委员会职责: 1、制定全院课程建设规划; 2、评审系部申报的精品课程,确定院级精品课程; 3、对已列入精品课程建设规划的课程进行检查、评估; 4、对精品课程建设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协调、解决; 5、负责向上级部门推荐精品课程; 6、指导系部开展课程建设工作。 各系部课程建设委员会负责本单位的精品课程建设,在学院课程建设委员会指导下开展具体工作。 四、精品课程建设立项的申报与评审程序 院级精品课程建设立项的评审从2004年起,每年申报一次,申报截止日期为每年的630日,具体申报及评审程序如下: 1、符合申报条件的课程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系部提出申请,填写《山东水利职业学院精品课程建设申报表》,并提供课程建设相关的材料。 2、各系部进行初审,择优推荐,并在通过初审的课程《申报表》上签署意见,于学院规定时间内统一将相关材料交教务与科研处。 3、教务与科研处组织专家组对申报的课程进行评审,评审严格按《山东水利职业学院精品课程评价指标》打分,评审结果报经课程建设委员会审核。 4、学院批准后正式公布。

    四、经费资助和奖励: 

    1、凡经学院评审列入院级精品课建设规划的课程,学院将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经费资助采取分期拨款和滚动管理模式,精品课程建设实行年度验收、检查,检查合格拨付后续经费,检查不合格将停止拨款并取消精品课程建设资格,其主持人在两年内不得申报院级精品课程的申报; 2、经费主要用于教材建设,购买图书资料,课件研制和必要的调研等支出。 3、在年度验收、检查中,成绩为“优秀”的课程,将被授予“山东水利职业学院精品课程”的荣誉称号; 4、被评为“山东水利职业学院精品课程”的课程享有院级精品课程的经费资助; 5、学院将从院级精品课中选出部分课程,推荐参加山东省和国家级精品课程的评选,获省教育厅和教育部表彰的“精品课程”,享有省教育厅和教育部规定的相关待遇; 6、院级、省级和国家级精品课程的主讲教师在职称评定方面,学院将给予优先考虑; 7、学校鼓励自筹经费开展精品课程建设,对于未经立项建设而达到精品课程建设标准的课程,学院也可以对其进行评估,优秀者授予精品课程称号。

    五、其他

    1、课程分类。以《全国高职高专指导性专业目录》(征求意见稿)以及另外增设的英语、高等数学等10个基础课程类别作为高职高专课程分类体系。 2、精品课程视为职务作品。凡申请精品课程评审的主讲教师将被视为同意该课程在享受“山东水利职业学院精品课程”荣誉称号期间,其上网内容的非商业性使用权自然授予学院。授课教师要承诺上网内容不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3、精品课程负责人应定期对课程进行升级、维护与更新,我学院每年对精品课程进行一次检查。优秀者予以资助,不合格者取消“山东水利职业学院精品课程”的荣誉称号。被取消荣誉称号的课程两年内可以申请一次复查,复查合格的课程可以恢复“山东水利职业学院精品课程”荣誉称号。

  山东水利职业学院对获省级或国家级精品课程的后续支持措施

    1、对于获得省级或国家级精品课程,除 享有省教育厅和教育部规定的相关待遇之外, 学院将给予 10 万元配套的建设资金和奖励,继续建设、完善、更新课程内容和课件建设以及编写实训资料。

    2、获得省级或国家级精品课程负责人在评聘职称、学术会议交流、选派国内外访问学者等方面, 学院 给予优惠政策。

    3、学院将投入 50 万元资金继续完善校内校外实训环境,建设一流的水工建筑物虚拟模拟实训室和水工监测实训室,并配备相应的软件。出台了一系列措施,开展实训指导教师定期参加技术培训。

    4、鼓励教师开展教学研究和特色教材开发,对于发表教学改革和科研论文实行奖励制度,入选 EI 的文章,一次性奖励 5000 元,发表在核心期刊上第一作者除报销版面费之外,还奖励 500 元,发表在其他期刊上的文章以及出版的特色教材等,也制定了相应奖励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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