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管理系教研室主任职责(讨论稿)

教研室是系教学人员按学科不同组建而成的以教学、科研为主要任务的基层组织。教研室主任在系总支宏观领导系正副主任的具体领导下,负责本教研室的各项工作,并接受学院教务与科研等职能部门的业务指导。其主要职责是:
1、学期初制定教研室学期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期末检查工作计划落实情况,写出工作总结。
2、组织本教研室成员认真执行教学计划,制(修)订教学大纲,选编教材和教学参考书,审核、实施教学进度表。
3、安排本教研室成员的教学、科研工作任务,检查教学计划的执行情况和教学、科研任务的完成情况。
4、制定并实施本教研室的师资队伍建设、课程建设、实验室建设规划(计划)。
5、负责本室教师所教课程的考试改革、题库(试卷库)建设工作,负责审核试卷。期中、期末考试过程中,按照学院和系的安排,组织本教研室教师命题、阅卷、评分和分析试卷。
6、定期组织教研活动(如集体备课、听课、新教师试讲、观摩教学、专题报告、研究教学方法、改革考试方法、交流教学经验等),并做好详细的记录。每学期听课6—8节。
7、制定并组织实施教研室科研计划,组织教师积极开展科学研究和学术活动,组织申报、研究教学、科研课题。
8、负责本教研室人员的考核,确定每位教师理论教学质量考核四十分的分值,并提出考核等次的初步建议。学期末负责核定教学工作量。
9、在系总支的领导下,负责本教研室人员的政治学习、思想教育及其它行政事务工作。
10、收集本教研室人员对学院、本系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做好反馈工作。
11、自觉接受学院职能部门的业务指导,不断改进教研室工作。
12、完成学院和系交办的其它工作。

 

经济管理系
2007、4

 

返回首页

 

 

 

 

Copyright@2004  山东水利职业学院 经济管理系  andy制作维护